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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诗的禁忌孤平介绍

        孤平是律诗(包括长律、律绝)的大忌,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,注意避免孤平。在词曲中用到同类的句子的时候,也注意避免孤平。
        在五言“平平仄仄平”这个句型中,第一字必须用平声;如果用了仄声字,就是犯了孤平。因为除了韵脚之外,只剩一个平声字了。七言是五言的扩展,所以在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这个句型中,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,也叫犯孤平。在唐人的律诗中,绝对没有孤平的句子。
        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五言第一字、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,另有一种补救办法,具体应该这样做:
 1、胜,平声,读如升。簪字有zan1、zen1(后边的数字代表声调)两读,分入覃、侵两韵,这里押侵韵,读zen1。字下加圆点的都是入声字。下同。
2、那,平声。
3、教,平声。 
4、漫,平声。
5、失粘有广义,有狭义。广义的换粘指一切平仄不调的现象。狭义的失粘就是这里所讲的。 
6、燕,平声。
7 注意:犯孤平指的是平脚的句子;仄脚的句子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,也不算犯孤平。如李白《宿五松山下荀媪家》:“我宿五松下”,只算拗句,不算孤平。又指的是“平平仄仄平”这个格式,至于象孟浩然《临洞庭上张丞阳》“八月湖水平”,那也是另一种拗句,不是孤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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